1、门窗加工前,应对其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透性能进行定型检测,检测结果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必须对门窗型式进行修改,重新检测合格后才能正式加工。
2、塑钢门窗应检查型材或内衬增强型钢壁厚和内衬增强型钢的方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门窗洞口四周应按照门窗框固定连结位置设置预埋件,不得将门窗外框直接埋入墙体,严禁在砖墙上用射钉或钢钉固走,也不得在多孔砖上用膨胀螺栓固定。
砌体上的预埋件应使用小型混凝土砌块。
4、固定连结件位置应距边框及中横框、中竖框与边框交接处的两侧不大于150㎜,其它固定点间距不大于500㎜,每个连结件不得少于两个固定点。
5、连结件应采用厚度不小于1.5㎜,宽度不小于25mm的镀锌冷轧钢板,两端伸出窗框与墙体固定;铝合金门窗的连结件(铁脚)应与门窗框配套使用。组合塑料门窗的拼樘料应采用与其内腔紧密吻合的增强型钢作为内衬,型钢两端应比拼樘料长出10-15㎜。
6、门窗的密封
(1)分层填充缝隙用的材料选用闭孔泡沫塑料、发泡聚苯乙烯等弹性材料,填塞厚度不宜大于20㎜,填塞不宜过紧,以能自行发泡膨胀,起到防水止漏、隔音保温、防止窗周结露的作用为准。
(2)应按规范要求在缝隙外表留5-8㎜深的槽口,打注嵌缝胶。在施工装饰面层时应嵌木楔,待装饰面完成后,取出木楔,槽口应连续贯通,清理干净浮灰。在槽内由下而上打注嵌缝胶,窗下槛抹灰时应伸人下槛3-5mm,在阴角处打注嵌缝胶。注胶前应清洁表面,注胶后应检查注胶是否连续,防止漏注。嵌缝胶不得有脱落、起皮,无弹性,胶面开裂等缺陷,有关隐蔽工程应作好隐蔽记录。
(3)副框与门窗框以及拼樘料之间的拼接缝处均应用密封胶封严。
7、玻璃安装
(1)玻璃在窗框中的最小安装尺寸应满足要求。
(2)门窗玻璃安装不得直接接触型材。安装铝合金、塑料框、扇玻璃时,玻璃应设置与槽同宽的搁置支承垫块和定位块,其安装位置应距槽角1/4边长处。支承垫块长度不得小于50㎜,定位块长度不得小于25㎜.
(3)密封条应留有伸缩余量,一般比装配边长20-30㎜,在转角处斜面断开,并用胶粘剂粘贴牢固;密封膏密封缝口要求均匀,表面平整光洁。
8、门窗配件
(1)门窗配件应齐全配套,禁止使用与产品型号不配套的替代配件。紧固件、五金件、增强型钢及金属衬板应进行表面防腐处理,验收时发现锈蚀的该类配件必须全部撤换。塑料门窗滑撑铰链不得使用铝合金材料。
(2)配件安装位置正确、牢固、灵活适用,配件安装齐全。
(3)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