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文化热似乎是1985年前后的事,而把穿在身上的衣服也变成文化,美其名曰“文化衫”,似乎就是几年前的事。因为年龄的关系,我没有赶上那个时尚。但说句心里话,看见一个姑娘背上写着“烦着哪,别理我!”从街上走过,我还是觉得很有一种味道。说“把衣服也变成文化”,这话其实不通,因为衣服本来就是文化,所谓服装文化是也。人从光着身子到披上树皮、再到把树皮变成今天令人眼花缭乱的时装,谁也不能否认衣服本来就是文化。
衣服已经是文化了,再把作为衣服的“衫”冠以“文化”,称做“文化衫”,这其中究竟有什么奥妙呢?是“很有文化的衣服”?是“更加有文化的衣服”?
当年文化热中,人们找到了关于文化的500多种定义,而我认为对文化这个概念的解释,只有以下定义是相对接近本质的:文化是人们在长期的历史积淀中形成的相对稳定的行为模式。很多人以为文化就是能认识文字,如“你没有文化”,这可能是指他识字太少。这本来并不错,但如果紧接着就把文化理解成历史资料、历史文献、历史典章那就错得很远了。如果历史博物馆里的那些砖瓦和竹简就是文化,那难道把博物馆烧掉就可以把文化毁灭吗?我们看到的那些古籍文物只是文化的载体的一种。而且是比较次要的一种。最主要的文化的载体是人类个体的生命,文化是通过生命的延续和繁衍而得以流传下来的。如果说砖瓦和竹简也是文化的载体,也仅仅是用来帮助人类记忆的,是文化的辅助载体。人类的生活方式本身就是文化,人类在探索自然的过程中所取得并积累下来的一切成果,最后都演化为生活方式并通过人类个体的生命的繁衍得以流传,这才是真正的文化。文化就是人本身,就是人的行为模式,文化对内表现为人类个体的稳定的心理状态,对外表现为一定群体的相对稳定的行为模式。要消灭一种文化,只有把作为文化载体的人类个体生命消灭,否则谁也无法把文化消灭。 那文化衫到底又是一种什么文化呢?
在衣服这个“文化”之上再标注一定的文化符号,使衣服这个文化变成“超级文化”,这大概就是“文化衫”了。我见到的“文化衫”千奇百怪林林总总,但我看见在衣服上写上“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自由、平等、人权”、“建设政治文明”、“从现在开始坚持说真话”、“不自由、勿宁死”等等文化衫,还是破天荒第一次。我每看见一次都很感动。穿着这样的“文化衫”上街、挤公共汽车、逛超级市场,与其说是一种时尚,还不如说是一种对时尚的呼唤——希望自由、人权成为人们时尚生活的一部分。说到底,这样的文化衫就是想让文化衫所标榜的理念成为人们的生活本身。
既然文化就是人类的生活本身,穿这样的文化衫,也无异于告诉人们,这些被标榜的观念才是人们本来应有的生活方式。令我感到悲哀的是,自由、人权至今还只能当作一种文化符号印在衣服上穿一穿。
什么时候“自由、人权、说真话”才能从衣服上的观念符号变成我们实在的生活方式?变成我们群体的相对稳定的行为模式?
让我们还是先从穿“文化衫”这中外衣开始吧,这毕竟也是过了一把“自由人权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