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 让企业顺风起航
“那批假货处理得怎么样了?”雷速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丁国斯在百忙之中仍不忘“打假”。他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次发现“冒牌货”了。在他的记忆里,自打雷速公司的品牌——CBA“出名”以来,“打假”已经成了他要亲自过问的事情之一。
丁国斯所说的“那批假货”是11月雷速公司在福建晋江池店发现的,而雷速公司的总部就在晋江陈埭,地理位置“咫尺之近”对于造假者来说成了“便利条件”。“这次发现的假货共有8000双鞋,而这种款式的鞋我们雷速总共才下了6500双的订单。假货居然比我们真货的量还大!”丁国斯感到气愤。他告诉记者,雷速在池店设有专卖店,这次发现的假货就和真货就在同一条街上销售。
国内知名品牌被仿冒已经成为不少企业的心头之痛,而且随着品牌知名度的不断扩大,产品被仿冒的程度也随之升级。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越来越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侵权与被侵权
就世界范围内的服装业来说,知识产权保护是个有点尴尬的问题。一方面,“傍名牌”、“假名牌”、“仿板”等现象让知名品牌企业遭受难以估量的损失。另一方面,服装产品难以划分“抄袭”与“借鉴”的界限,甚至一些国际知名服装企业也难逃“抄款”的指责。
对于国内服装行业来说,保护本企业的知识产权已成为很多企业的工作重点之一。从出口方面看,近年来,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国外对中国指责最多的话题之一,服装行业作为重要出口行业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根据欧盟方面的数据,2005年由欧盟边境截获的假冒伪劣产品有半数以上来自中国,在欧盟近期对华政策文件中提到,欧盟的首要任务是确保在华知识产权的更好保护,并结束被迫的技术转让。根据中欧《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欧盟向50家中国政府设立的知识产权投诉举报服务中心提供技术援助和经验交流。不仅如此,欧盟在备忘录中将广东、江苏作为知识产权问题的“重灾区”,并纳入了自己的重点打击对象。
从内销市场看,随着国内大规模的“造名牌热”,品牌企业的销售市场不断扩大,企业因为被侵权而遭受的损失也呈扩大趋势。
丁国斯告诉记者,国内很多品牌采取代理加盟的经营模式,不少品牌按照区域大小依次设一级代理商、二级代理商和三级代理商。三级代理商的经营区域大多在县、镇,这些地方一旦出现假冒产品往往很难被总部发现,严重地干扰了品牌的正常经营。雷速公司以前经常在一些小县城发现假冒产品,有的甚至开设假冒的“CBA”专卖店,产品质量以次充好,随意定价打折,严重影响了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
“国内的企业都是从‘抄袭’发展起来的,小企业‘抄’大企业,大企业‘抄’国际品牌。我们最初也抄袭别人的产品,但是,现在我们已经在开发自己的产品了。从抄袭到独立研发,这需要一个过程,抄袭可以说是一种捷径,但我们应该努力缩短这个过程。”福建晋江一家知名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
知识产权保护需要“多方护航”
去年,河北保定的一个制鞋厂曾燃起一场大火,烧掉了一批假冒的“鸿星尔克”产品。这是位于福建泉州市的鸿星尔克公司的“打假战果”。“鸿星尔克”的营销总监徐海云告诉记者,鸿星尔克公司专门负责维权打假的法律部去年发现了一家“上海鸿星尔克”,商标和泉州的鸿星尔克很相像,于是公司顺藤摸瓜,找到了位于保定的“上海鸿星尔克“的生产厂,由当地工商部门执法,将假冒产品予以销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3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对假冒产品采取行动,主要遵守“不诉不究”的原则,即在商标权利人和商标直接利害关系人(如授权制造商、经销商)不起诉的情况下对假冒产品不予追究。
行业内有的品牌企业发现假冒产品并不投诉,而是放侵权者“一条生路”。李国斯介绍,雷速公司发现假冒产品后,有时甚至会将假冒的产品买过来,然后予以销毁。“中国人讲情面,不忍心将制假者‘赶尽杀绝’,但是,这样做也导致制假者一而再、再而三的制假、售假,我们也很头疼。”李国斯说。
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要做到商标注册“先行”。2002年曾有15个泉州企业服装类商标在澳门被同一人抢注;2006年,包括服装商标在内的180个商标被深圳一家公司在香港申请注册。这些事件提醒企业,应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有实力的企业更应根据自身的发展战略,在世界主要国家提前注册。
徐海云告诉记者,2001年鸿星尔克公司就在西班牙马德里进行商标注册,在全球范围内很多国家都受到商标保护。《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1891年在马德里签订的,马德里协定的主旨是解决商标的国际注册问题,中国也已经成为该体系的成员国。通过“马德里协定”,可以取得在申请时指定的多个成员国的商标保护,该协定目前有澳大利亚、英国、美国等78个成员国。在境外注册商标并不复杂,费用也并不高昂。通过“马德里协定”注册一个商标一个类别大约只需1000多元。根据我国对于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给予资金支持的相关规定,企业在境外注册产品商标还可获得最高1.5万元的资金支持。
海关也是知识产权的一道保护墙。“我们的商标在全球大多数国家都受到保护,同时我们在海关还申请了知识产权保护。”361°品牌的营销总监夏友群说。但是,据记者了解,不少品牌企业包括一些国家名牌产品都没有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这些企业都存在品牌遭仿冒出口的风险。
行业自律表明了企业对于保护知识产权的积极态度。“早在2002年,在武汉市知识产权局与汉派服装商会的支持下,30余家知名汉派服装企业负责人联合签订了一份《武汉市服装业保护知识产权倡议书》。倡议书提出要自觉恪守诚信原则,不模仿他人的服装、服饰设计,不侵犯他人的技术秘密,不非法利用他人商标等。”汉派服装商会秘书长李群宝告诉记者。
今年5月,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会长杜钰洲与德国纺织服装工业联合会会长彼得·舒沃泽在人民大会堂签署了《知识产权保护谅解备忘录》。双方就一系列措施达成一致意见,以此共同打击抄袭设计和品牌、侵犯专利的行为。双方明确表示在今后的纺织服装展览会上杜绝假冒产品的出现,坚决禁止各自会员企业做出违法行为,也保证在侵权案例中相互提供帮助,交换本国法律信息,包括处罚规定等。双方也表示要开展对受害人、违法人员和假冒产品购买人的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