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申请人首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三)有稳定的收入,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无不良信用行为;
(四)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
(五)所购房屋未设定他项权利;
(六)已足额交纳购房首付款;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借款申请人所需提交的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一)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军官提供军官证、港澳同胞提供居住地合法身份证)。
(二)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
(三)姻状况证明(有配偶的提供结婚证,未婚者出具未婚证明,离异的需提交离婚证)。
(四)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工作及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劳资章)。
(五)所购住房首付款凭证及购房合同。
三、其它文件资料
(一)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应体现最近年度的年审情况)。
(二)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税务登记证、近三个月的纳税单据,同时提供自然人担保人。
(三)担保人应有稳定职业,良好收入,最好为公务员、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收入较高的大型国 企员工;建议教育、交通、电力、金融、医疗等部门。
(四)担保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
(五)借款人及配偶及担保人均无不良信贷记录。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借款人及配偶均无住房贷款记录,可享受第一套住房贷款优惠利率,即当期国家挂牌基准利率下浮15%。
(二)若借款人及配偶有过住房贷款记录,不管是否结清,都不能享受第一套住房贷款优惠利率,但办理公积金贷款不受此限制。
(三)一手房贷款年限最长为30年;同时,申请贷款年限加年龄男不得超过65岁,女不得超过60岁。
(四)二手房贷款年限为房龄加贷款年限不得超过40年;申请贷款年限加年龄男不得超过65岁,女不得超过60岁。
(五)贷款期间遇法定利率调整,根据人民银行规定下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利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