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交通卡温馨提示
2008-10-19 11:59:00 收藏
- 佛山交通卡内余额不足以支付应付交易额时,持卡人须改用现金方式交易,待充值后方可再次使用;
- 若使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佛山交通卡,须到佛山交通卡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续用手续;
- 目前发行的佛山交通卡均为不记名卡,不办理挂失,请妥善保管;
- 请勿将两张佛山交通卡一起接近收费机,否则同时扣费;
- 只限于一人一卡乘搭公交车。因此,在同一车辆上不能连续刷卡,若需连续刷卡,必须相隔5分钟或3张卡正常刷卡交易后才可以进行;
- 请勿折断或损坏卡内天线;
- 请勿将佛山交通卡涂胶水、过塑、折曲、涂写、刮花、打孔、割剪、撞击和接近高温、磁性物体;
- 请勿与金属材料或其他电子产品(如金卡、电子记事薄等)放在一起使用,以免受干扰;
- 请勿将佛山交通卡浸泡于任何液体中;
- 请勿到非佛山交通卡正规的网点购买佛山交通卡,以免上当受骗;
- 请勿拿普通押金卡在社会上跟人换卡,以免上当受骗;
- 只需要购买普通押金卡的用户,买卡时一定要咨询清楚所买的卡是否是押金卡;
- 普通押金卡售价为 80 元,其中 30 元是押金,50 元为第一次充值金。如顾客有需要,可索要押金收据,但不提供充值发票;
- 请勿在需要插入佛山交通卡才能充值的设备上充值异型卡;
- 凭卡办理退卡换卡业务,不需出示任何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