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租车应注意哪些问题?下面进行租车注意事项的简要概述。
1.您本人或您的《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注明的驾驶人员外,无出租方的书面许可,不容许任何人驾驶您承租的本公司车辆,否则,承租方需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
2.驾驶人须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并且驾驶证上准驾车类别于租用车辆相符。
3.您承租的车辆须在广东地区使用,若需驶出上述范围,务请取得出租方书面认可,交纳10000元人民币(会员2000元人名币)作为押金,否则相关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4.您应该按照合同规定的还车时间、还车地点按时归还承租车辆且车况与《车辆交接单》中您租车前的车况登记无出入,若出现新的刮、碰、损坏等现象或设备、证件等不全,您应该按实际损失情况交纳车损费以及其他相应的费用。若在您租赁期间发生非保险事故的车辆损坏需要替换车辆时,您需要按估损价格的120%交纳车辆押金后方可提供替换车辆。
5.为了避免上述情况的出现,请您每天对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做常规检查,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出租方联系。如却需要加油液,必须使用生产厂商容许的产品。
6.如果承租车辆发生故障或异常,您应立即停车与出租方联系,如未与出租方联系,继续使用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7.如果承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事故,请立即通知交管部门,并告知出租方,由出租方安排维修地点,您不能自行维修或自行选择维修厂家进行维修,禁止继续维修已受损坏的承租车辆,请您积极配合好交管部门处理好交通事故,出租方可予以帮助。
8.出租方不承担车辆出租期间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金。
9.承租方在租车期间遗失牌照或其他有关证件,您应该承担补办费用及车辆由此停驶期间的租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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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您应熟悉掌握车辆的正确操作的技能和驾驶常识,正确操作驾驶车辆,确保车辆状况完好,出租方一般不做车辆操作指导或介绍。
11.租车时请您一定细心、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正常,方向问题应在出场前解决,车辆一旦离场,车况将以离场时《车辆交接单》为准。
12.您不能自行卸动或拆除承租车辆的零件或设备,否则您不但应及时归回零件或设备,还应该向出租方交纳最高不超过所拆零件或设备原件三倍的违约金。
13.若您所承租的车辆安有防盗器/遥控板,您在承租期间发生损坏或丢失,您应做出相应的赔偿;若您在出租期间内承租车辆的里程表有拆动现象,您需交付出租方1000元赔偿费。
14.您不能将承租车辆当作教练车,禁止用所出租车辆参加竞赛,做测试实验或其他具有损坏性质的驾驶,否则您将交付出租方不少于5000违约金。
15.禁止用承租车辆从事盈利性质的客货运输,禁止超重载物,禁止装载易燃易爆、易腐蚀性物品及会在车中留下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禁止封闭门窗时在车中吸烟,如违反以上条款,出租方将视情节轻重,向您收取不少于1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6.您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车辆的要求,汽油车必须使用93#以上的无铅汽油,否则因燃料不当造成的损失完全由您承担。
17.车辆违反交通法规时,您应及时交管部门的惩发,否则您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
18.为了使长期租赁车辆能保持良好的状态,请您务必根据出租方的要求,到出租方指定的地点维修、保养一次。否则每漏保一次,出租方将在您的租赁费用上外加1000元费用。
19.租赁车辆按24小时为一个租赁日,月租按30天计。 一般情况下广州租车公司都会在签订租车合同是随附一分汽车承租人须知。